TBN CC #: 4997450
公佈日期 : 2025/03/13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採購案號 : NU211402130221
採購名稱 : 公館校區國際教學研究大樓新建工程財務評估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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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9436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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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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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U211402130221
採購名稱:公館校區國際教學研究大樓新建工程財務評估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組顧先生,營繕組林先生
連絡人電話:(02)77491111#1966,7162
傳真號碼:(02)23636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2
開標日期:2025/03/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ckku@ntnu.edu.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以下擇一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校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請勿檢附作為證明文件)。
2.會計師公會會員證及執業登記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僅提供電?領標★
(?)招標?式:公開取得廠商書?報價,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履約期限:
1.第1階段:廠商應自本校提供先期規劃報告書之日起30工作天內,完成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及期中簡報資料,並送交本校審查。
2.第2階段:廠商應於期中簡報日起30工作天內,依意見修正後,提送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並送交本校審查。
3.第3階段:於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經財政部審查通過後函知本校。
4.廠商於履約期間應配合本校相關應辦之行政程序需要,於本校相關會議中進行簡報及說明,並做必要之修正。另因應財政部審查程序,如有必要,經本校通知後,應派員出席。
5.本案委任專業服務繳交之相關資料如未通過財政部審查,廠商應於本校函知日(以本校發文日期為準)次日起10工作天內改正完成後送交本校。如視修正性質、內容等原因本校另通知訂定繳交期限者,不在此限。逾期未改正者,依契約書第14條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6.於財政部審查過程中,倘因非歸責於廠商原因經財政部審查未通過,本校得辦理契約終止解除或暫停執行。
(三)廠商投標標價?額超過預算?額,即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如有需求或規格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林先生,電話:02-77497162
。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案僅提供電?領標★
(?)招標?式:公開取得廠商書?報價,依招標文件所訂明之開標時間地點辦理開標、審查及決標。
(?)履約期限:
1.第1階段:廠商應自本校提供先期規劃報告書之日起30工作天內,完成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及期中簡報資料,並送交本校審查。
2.第2階段:廠商應於期中簡報日起30工作天內,依意見修正後,提送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並送交本校審查。
3.第3階段:於財務評估報告書及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經財政部審查通過後函知本校。
4.廠商於履約期間應配合本校相關應辦之行政程序需要,於本校相關會議中進行簡報及說明,並做必要之修正。另因應財政部審查程序,如有必要,經本校通知後,應派員出席。
5.本案委任專業服務繳交之相關資料如未通過財政部審查,廠商應於本校函知日(以本校發文日期為準)次日起10工作天內改正完成後送交本校。如視修正性質、內容等原因本校另通知訂定繳交期限者,不在此限。逾期未改正者,依契約書第14條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6.於財政部審查過程中,倘因非歸責於廠商原因經財政部審查未通過,本校得辦理契約終止解除或暫停執行。
(三)廠商投標標價?額超過預算?額,即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如有需求或規格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林先生,電話:02-7749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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