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7267
公佈日期 : 2025/03/12
採購單位 :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採購案號 : 114KL33S
採購名稱 : 2025年基隆國際郵輪迎賓服務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647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KL33S
採購名稱:2025年基隆國際郵輪迎賓服務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慧玲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4224170#231
傳真號碼:(02)242878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7
開標日期:2025/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qq12345@mail.kl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 A.依中華民國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勞務採購服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B.大專院校、學術團體或學術專業團體。 (2)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A.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B.切結書1(正本)。 C.標單(正本)。 D.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補充說明: A.廠商納稅之證明: a.營業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b.所得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 c.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 B.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C.企劃書1式8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3)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4)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5)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案採購評審小組委員資料:廖瓊?/公務員、汪彥奇/公務員、蔡慧婷/公務員、謝孟娟/公務員、周文薏/公務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3)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4)投標文件審查、評審、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審作業: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審、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5)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本案採購評審小組委員資料:廖瓊?/公務員、汪彥奇/公務員、蔡慧婷/公務員、謝孟娟/公務員、周文薏/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