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6707
公佈日期 : 2025/03/13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40027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新竹市水利建造物檢查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88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4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27
採購名稱:114年度新竹市水利建造物檢查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董乃萍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393
傳真號碼:(03)52451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2
開標日期:2025/0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0,000 元
Email:04795@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聘有土木或水利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 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業登記證。 (5)其他: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其他: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自機關簽約日起365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4 日內提送本案工作執行計畫書供機關審查,應包含前一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召開「水利建造物檢查(防水、洩水)督導會議」缺失改善對策(本階段不召開審查會)。 2.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0 日內將事前教育訓練成果相關資料提送機關備查。另包含機關所屬人員教育訓練 3 小時,應於訂約日起 60 日內完成。 3.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4 日內提送定期檢查報告。 4.廠商應於114年11月30日前提送年度成果報告供機關審查及檢視更新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並由機關擇期要求廠商向機關進行年度報告審查。 5.廠商依據機關所召開年度成果報告審查會所審查之意見,應於審查會議後次日起 30 日內將應修正補充資料送經機關審核同意後,將其完成工作成果報告裝訂成冊(定稿本10本,報告書中照片彩色印刷並含光碟一份)送交機關。 6.每月 10 日前提送工作月報表,其內容包括工作事項(各申請登記案件數量統計表、平時巡查紀錄、工作進度、工作人數、工作時數、異常狀況及因應對策)。 (詳如契約第七條)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陳明錚 職業:公 委員姓名:廖仁壽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昇德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鎮榮 職業:公 委員姓名:洪唯峰 職業:公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業登記證。 (5)其他: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其他:相關技師之執業執照。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自機關簽約日起365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1.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4 日內提送本案工作執行計畫書供機關審查,應包含前一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召開「水利建造物檢查(防水、洩水)督導會議」缺失改善對策(本階段不召開審查會)。 2.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0 日內將事前教育訓練成果相關資料提送機關備查。另包含機關所屬人員教育訓練 3 小時,應於訂約日起 60 日內完成。 3.廠商應自機關簽約日起 14 日內提送定期檢查報告。 4.廠商應於114年11月30日前提送年度成果報告供機關審查及檢視更新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並由機關擇期要求廠商向機關進行年度報告審查。 5.廠商依據機關所召開年度成果報告審查會所審查之意見,應於審查會議後次日起 30 日內將應修正補充資料送經機關審核同意後,將其完成工作成果報告裝訂成冊(定稿本10本,報告書中照片彩色印刷並含光碟一份)送交機關。 6.每月 10 日前提送工作月報表,其內容包括工作事項(各申請登記案件數量統計表、平時巡查紀錄、工作進度、工作人數、工作時數、異常狀況及因應對策)。 (詳如契約第七條)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陳明錚 職業:公 委員姓名:廖仁壽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昇德 職業:公 委員姓名:林鎮榮 職業:公 委員姓名:洪唯峰 職業:公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