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6515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34B059
採購名稱 : 台8線176k+800路段改善工程(含代辦管線發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903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3,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4B059
採購名稱:台8線176k+800路段改善工程(含代辦管線發包)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養護科游兆景
連絡人電話:(03)9962501#2308
傳真號碼:(03)99726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3
開標日期:2025/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6,433,166 元
Email:aau0038@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
※1.證件封須檢附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並詳參投標須知第65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2.標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16,433,166元整。各分項工程預算金額如下:(一)本分局新臺幣312,167,392元整;(二)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運處新臺幣1,160,000元整;(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新臺幣3,105,774元整。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6.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 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7.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8.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本案新樁號台8線175K+400。 12.更正投標須知第60條。 13.(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證件封須檢附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並詳參投標須知第65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2.標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16,433,166元整。各分項工程預算金額如下:(一)本分局新臺幣312,167,392元整;(二)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運處新臺幣1,160,000元整;(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新臺幣3,105,774元整。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6.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 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7.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8.如書寫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9.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0.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1.本案新樁號台8線175K+400。 12.更正投標須知第60條。 13.(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