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6329
公佈日期 : 2025/03/12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H14032P509
採購名稱 : 上調節鈕組分總成等7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58208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02,24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H14032P509
採購名稱:上調節鈕組分總成等7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854610#655847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0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890,000 元
Email:mpcmailGG@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3月7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3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5、傳真:(02)27857425。) 4.本案採複數(併列得標商)決標方式,分組各項單價報價、分組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第一組:項次1至4項,第二組:項次5至7項。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 94年5月24日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預算(第一組預估總價新臺幣41,890,000元整、第二組預估總價新臺幣30,810,000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商)方式辦理,並採訂定底價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各項執行作法如後: (1)各組僅以2家(最低標之得標商及次低標之得標商)為限。 (2)各組依序向次低標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換算後單價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依序向次低標徵詢併列得標商時,若有2家以上所報總價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開標現場廠商未能到場參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併列得標廠商權利;併列得標商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商)為限(最低標之得標商承製預估數量60%,併列得標商承製預估數量40%)。 (3)各組次低標之得標商拒絕簽約,則由下一序位承製預估數量40%(依此類推),若無意願簽約廠商,則由最低標廠商承製全案預估數量。 (4)各組無次低標時,則由得標廠商承製本案該組預估數量。 6.餘詳投標文件。 7.本案第2組已於114年3月4日決標,本次招標品項為第1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3月7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3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5、傳真:(02)27857425。) 4.本案採複數(併列得標商)決標方式,分組各項單價報價、分組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第一組:項次1至4項,第二組:項次5至7項。並採開口契約之作業模式,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單價計列契約。依工程會 94年5月24日工程企傳字第940901號傳真信函,招標文件並應載明預估數量或金額。決標後依決標單價、原公告預算(第一組預估總價新臺幣41,890,000元整、第二組預估總價新臺幣30,810,000元整)及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預估總價(預算金額)為採購上限。 5.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複數決標(併列得標商)方式辦理,並採訂定底價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各項執行作法如後: (1)各組僅以2家(最低標之得標商及次低標之得標商)為限。 (2)各組依序向次低標徵詢,如同意以最低標得標廠商之換算後單價承售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依序向次低標徵詢併列得標商時,若有2家以上所報總價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開標現場廠商未能到場參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併列得標廠商權利;併列得標商以2家(含最低標之得標商)為限(最低標之得標商承製預估數量60%,併列得標商承製預估數量40%)。 (3)各組次低標之得標商拒絕簽約,則由下一序位承製預估數量40%(依此類推),若無意願簽約廠商,則由最低標廠商承製全案預估數量。 (4)各組無次低標時,則由得標廠商承製本案該組預估數量。 6.餘詳投標文件。 7.本案第2組已於114年3月4日決標,本次招標品項為第1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