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6158
公佈日期 : 2025/03/12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7140001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委託分發停電通知單及事故停電用戶致歉函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79660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367,09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71400010
採購名稱:114年度委託分發停電通知單及事故停電用戶致歉函工作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蔡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916611#223
傳真號碼:(02)299247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4
開標日期:2025/03/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09,250 元
Email:d117600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押標金繳納方式]: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4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4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230,5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485,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114年度委託分發停電通知單及事故停電用戶致歉函工作」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履約期限: (一) 自機關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算一年,自開工日起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時,即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二) 若因機關業務需求經雙方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增購金額以原契約金額(未稅)之30%為限,後續擴充期間以3個月為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押標金繳納方式]: 一、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礙於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票據受款人請務必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二、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現金面交恕不受理: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14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14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處檢舉受理部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他]: 一、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230,5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485,000元。 二、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供廠商閱覽之「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三、餘詳「114年度委託分發停電通知單及事故停電用戶致歉函工作」投標須知、契約條款、附加條款及規範等說明。 四、履約期限: (一) 自機關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算一年,自開工日起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時,即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二) 若因機關業務需求經雙方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增購,增購金額以原契約金額(未稅)之30%為限,後續擴充期間以3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