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5707
公佈日期 : 2025/03/1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3070030301013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空間改善?程開?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7554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7003030101301
採購名稱:114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空間改善?程開?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周子捷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957
傳真號碼:(02)272037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1/24
開標日期:2025/01/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266,797 元
Email:cz_11831@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工地主任切結書; (6)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 (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9)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10)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3份)(正本1份,副本12份)。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無。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投標價不得逾本採購案之公告預算金額。 5.履約保證金額度 :上限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 :結算金額之 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詳投標須知第101點。 10.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4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4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266,797元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惟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1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14年10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1.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2.本採購案經評選出優勝廠商後,若當時預算來源尚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四)辦理保留決標。(評選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將另行通知)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說明如後: 一、本次無更正招標文件。 二、修正附加說明文字第10點:「……,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266,797元為上限,……。」 三、投標廠商之疑義日期延長為114年1月17日,機關書面答復日期延長為114年1月21日。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依原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無。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投標價不得逾本採購案之公告預算金額。 5.履約保證金額度 :上限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 :結算金額之 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詳投標須知第101點。 10.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4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4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266,797元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惟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1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14年10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1.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2.本採購案經評選出優勝廠商後,若當時預算來源尚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四)辦理保留決標。(評選會議及議價日期均將另行通知)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說明如後: 一、本次無更正招標文件。 二、修正附加說明文字第10點:「……,後續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266,797元為上限,……。」 三、投標廠商之疑義日期延長為114年1月17日,機關書面答復日期延長為114年1月21日。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依原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