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5454
公佈日期 : 2025/03/11
採購單位 : 彰化縣議會
採購案號 : 11405
採購名稱 : 彰化縣議會114年度開會期間中午逾時便餐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0813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5
採購名稱:彰化縣議會114年度開會期間中午逾時便餐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議會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政達
連絡人電話:(04)7222125#1113
傳真號碼:(04)72936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7
開標日期:2025/02/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98,860 元
Email:liu8192@mail.chc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團膳承包業、餐館業、其他餐飲業等符合餐飲相關行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114年2月27日上午9時00分。 (二)開標時間:114年2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 (三)評審小組時間:114年2月27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四)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將列為契約之一,其效力與契約同。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會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八)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 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九)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4 條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及投標期限:114年2月27日上午9時00分。 (二)開標時間:114年2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 (三)評審小組時間:114年2月27日下午2時00分,於本會2樓第一會議室。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四)本投標須知及其附件將列為契約之一,其效力與契約同。 (五)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憑證,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領標證明未附於投標文件內者,本會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屆期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電子領標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為不合格。 (八)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 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九)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廠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 4 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