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4130
公佈日期 : 2025/03/10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4015P523
採購名稱 : 9公厘手槍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2371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796,14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4015P523
採購名稱:9公厘手槍彈
採購類別:採購-武器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王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655847
傳真號碼:(02)278506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0
開標日期:2025/02/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4,000,000 元
Email:mpcmailGG@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槍砲彈藥輸出入業【代碼:F401091】及國際貿易業【代碼:F401010】之營業項目,且已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為進出口廠商(請檢附列印自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廠商資料查詢結果頁面供審,統一編號須相符且廠商現況進出口資格均為【有】。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2月17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5、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交貨時間: (1)乙方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 180 日曆天以內取得本案採購標的之輸出許可證明等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文件(佐證資料如為原文須檢附中文譯本乙式 3 份並須經本國具合法營業登記之翻譯公司用印認證,原文與譯本有不符時以原文為準),如乙方因本國或出口國之國家政策規定致無法依期限申辦輸出許 可,乙方須提供相關佐證文件,如為國外之證明文件,須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完成文件證明,餘詳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五廠內購財物採購契約通用條款第 8 條第 22 項,如未於期限內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詳如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 16.罰則規定計罰。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 300 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另額外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 2,380 個,每份1,190 個【含 10 個校靶用】,乙份檢驗,乙份備存)並檢附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 3 份(格式詳附件3、4)及相關文件(原廠出具之產地證明文件、詳附件 1.驗收檢驗項目表項次 1,如為中文譯本須經本國具合法營業登記之翻譯公司用印認證)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前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2月17日前,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請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945、傳真:(02)27857425。) 4.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及附錄二十一,餘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三點。 5.交貨時間: (1)乙方應自決標日之次日起 180 日曆天以內取得本案採購標的之輸出許可證明等外國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文件(佐證資料如為原文須檢附中文譯本乙式 3 份並須經本國具合法營業登記之翻譯公司用印認證,原文與譯本有不符時以原文為準),如乙方因本國或出口國之國家政策規定致無法依期限申辦輸出許 可,乙方須提供相關佐證文件,如為國外之證明文件,須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完成文件證明,餘詳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五廠內購財物採購契約通用條款第 8 條第 22 項,如未於期限內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詳如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 16.罰則規定計罰。 (2)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 300 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另額外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 2,380 個,每份1,190 個【含 10 個校靶用】,乙份檢驗,乙份備存)並檢附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各 3 份(格式詳附件3、4)及相關文件(原廠出具之產地證明文件、詳附件 1.驗收檢驗項目表項次 1,如為中文譯本須經本國具合法營業登記之翻譯公司用印認證)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完成交貨(檢驗耗用數及前述文件若未檢附交齊視同未完成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