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3909
公佈日期 : 2025/03/1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404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交通設施維修與管理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10074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4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40
採購名稱:114年度交通設施維修與管理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東霖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07)22998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5
開標日期:2025/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510,000 元
Email:xs175593@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共同投標廠商皆應符合以下其中之一資格者: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期間,可提供勞務服務案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勞務服務之法人。 1.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開業證明)、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技師證書。 3.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勞務服務之法人: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切結書1、切結書2(僅技術顧問公司需繳納) (正本)。 (五)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七)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s://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已公開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標價清單,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九)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請依投標須知第15~20點及第49點規定辦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s://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已公開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標價清單,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九)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請依投標須知第15~20點及第49點規定辦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