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3907
公佈日期 : 2025/03/10
採購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採購案號 : tym11402-04
採購名稱 : 114至117年廢水廠機電設備保養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5727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06,5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ym11402-04
採購名稱:114至117年廢水廠機電設備保養維護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三勝
連絡人電話:(03)3384889#1515
傳真號碼:(03)33815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3
開標日期:2025/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65,845 元
Email:p907@tyv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乙、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影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