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86204
公佈日期 : 2026/02/24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採購案號 : 109-C303-01-02-6720-311-0
採購名稱 : 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新市長照機構新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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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70132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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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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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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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9-C303-01-02-6720-311-0
採購名稱: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新市長照機構新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文香
連絡人電話:(07)2212425#212
傳真號碼:(07)216029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2/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1/03
開標日期:2025/01/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7,600,000 元
Email:s1wendy@nlm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個別廠商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得4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附加說明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4年4月24日(預定決標日114年3月2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4億8,760萬元整。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3年12月26日至114年1月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1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00元,設計圖費6,495元,郵資425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電子信箱:ptmail@nlma.gov.tw。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564、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電子信箱:sptmail@nlma.gov.tw。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係第2次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4年4月24日(預定決標日114年3月25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2)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3)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4億8,760萬元整。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期限:113年12月26日至114年1月3日上午9時整止。
(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分署1樓秘書室出納價購(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2樓工務職安科領取文件。
(2)郵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00元,設計圖費6,495元,郵資425元。 函購信內註明工程名稱、份數,附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連同招標圖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寄達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函購信封面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
(1)本工程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政風室:台北郵政53-831號信箱、電話:(02)2773-4496、傳真:(02)8771-2452、電子信箱:ptmail@nlma.gov.tw。
(2)本工程接受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政風室:檢舉電話:(07)221-2564、檢舉傳真電話:(07)291-7080、電子信箱:sptmail@nlma.gov.tw。
(3)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4)本案係第2次修正後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