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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932374
公佈日期 : 2025/08/15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B14016P011
採購名稱 : 伙食人力委外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8667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B14016P011
採購名稱:伙食人力委外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投標詢問5603徐先生//規格細項5242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7850271#655603
傳真號碼:(02)2785742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1/15
截止收件日期:2024/11/26
開標日期:2024/11/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53,000 元
Email:MND202A@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如疑問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林小姐(02)2785-0271轉5242、524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異議期限為113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採購科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2.評選作業: (1)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 (2)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由各合格廠商代表於開標現場抽籤決定之,未出席者由本廠主標人代為抽籤決定。 3.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準用最有利標作業,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經評選總評分達70分合格分數以上,且經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均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為者,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4.本案履約有限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伙食人力委外採購契約附加條款)。 工作地點: (1)光華營區,廚師1員、廚工2員(臺北市南港區)。 (2)光旭營區,廚師1員、廚工1員(宜蘭縣礁溪鄉)。 特定廠商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IZ12010(人力派遣業)。 廚師須具備:廚師證照、中餐丙級以上證照、小型鍋爐操作證、投保證明文件。 廚工須具備:投保證明文件。 5.投標文件: 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6.資格文件: (1)本案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及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請依「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 (3)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切結書」須於簽約時檢附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4)投標須知第二十三、(二)財物、勞務之相關資料請務必確實完成填寫。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本案辦理投標須知四十二點(特定營業項目)及附加條款第四條第9項修訂。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投標:時間為上班日0800至1700時止,請逕洽會客室值班人員投標。 2.如因颱風等災害公布停止上班上課,截標及開標日期自動順延至次上班日,不再另行通知。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如疑問請先打電話確認狀況較為快速: 針對開標問題-徐先生(02)2785-0271轉5603~5 針對標單內容、規格(需求單位)-林小姐(02)2785-0271轉5242、524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異議期限為113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採購科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5號、電話:(02)27850271轉5603、傳真:(02)27857425。) 2.評選作業: (1)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廠另行通知。 (2)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由各合格廠商代表於開標現場抽籤決定之,未出席者由本廠主標人代為抽籤決定。 3.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準用最有利標作業,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經評選總評分達70分合格分數以上,且經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均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為者,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4.本案履約有限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伙食人力委外採購契約附加條款)。 工作地點: (1)光華營區,廚師1員、廚工2員(臺北市南港區)。 (2)光旭營區,廚師1員、廚工1員(宜蘭縣礁溪鄉)。 特定廠商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IZ12010(人力派遣業)。 廚師須具備:廚師證照、中餐丙級以上證照、小型鍋爐操作證、投保證明文件。 廚工須具備:投保證明文件。 5.投標文件: 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6.資格文件: (1)本案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及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請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請依「評選須知」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 (3)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切結書」須於簽約時檢附並用印公司大、小章。 (4)投標須知第二十三、(二)財物、勞務之相關資料請務必確實完成填寫。 7.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本款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 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另賣方提供履約服務之人員須具有勞保身分。 8.本案辦理投標須知四十二點(特定營業項目)及附加條款第四條第9項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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