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02548
公佈日期 : 2024/11/0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採購案號 : 113EX0102
採購名稱 : 「托瑪斯·德曼展」專輯印製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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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65994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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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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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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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EX0102
採購名稱:「托瑪斯·德曼展」專輯印製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昭瑩/郭孝萱
連絡人電話:(02)25957656#205/503
傳真號碼:(02)258509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2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8
開標日期:2024/10/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46,185 元
Email:bg867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為(僅須任一項符合):C701010印刷業,IZ10010排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投標廠商之詳細資格請參考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需繳納。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4.評審方式:於資格審查後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20日。
[委託項目]:展覽專輯印製500本。詳如[詳細價目表]及[服務需求說明書]。
[履約期限]:機關完稿交付次日起算90個工作天內完成。
[補充須知]: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廠商請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3年10月23日結束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3年10月25日結束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臺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需繳納。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4.評審方式:於資格審查後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為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5.甄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審,餘詳評審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20日。
[委託項目]:展覽專輯印製500本。詳如[詳細價目表]及[服務需求說明書]。
[履約期限]:機關完稿交付次日起算90個工作天內完成。
[補充須知]: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廠商請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3年10月23日結束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3年10月25日結束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