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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902480
公佈日期 : 2024/11/08
採購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CH13
採購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林東、林厝、崙北等村聯絡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351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9,49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CH13
採購名稱:雲林縣四湖鄉林東、林厝、崙北等村聯絡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地址: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財行課發包中心 吳秋惠
連絡人電話:(05)7876863#123
傳真號碼:(05)78742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08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15
開標日期:2024/10/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0,550 元
Email:yl68000400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為限)。 2.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執業所在地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年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 2.工程顧問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稅額申報書。 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規定,本案投標廠商需提供已取得「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建設課陳彥霖,聯絡電話:05-787164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人 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 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五、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本案係委託廠商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程總經費新臺幣(下同)460萬元整,概估建造費用為工程費之85%計新臺幣391萬元整,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八、本案發包預算金額41萬055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 壹拾 點 零 折訂定。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 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玖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3年10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 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三、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 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 系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 繳納。 十四、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 05-7875205。 十五、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六、本案係中央補助案件,如中央計畫有所變動致本案無法施行時,雙方無條件解約。 十七、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建設課陳彥霖,聯絡電話:05-787164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郵購人 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 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 五、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本案係委託廠商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程總經費新臺幣(下同)460萬元整,概估建造費用為工程費之85%計新臺幣391萬元整,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八、本案發包預算金額41萬055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 壹拾 點 零 折訂定。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 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玖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請於民國113年10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 室,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 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三、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 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 系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 繳納。 十四、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 05-7875205。 十五、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六、本案係中央補助案件,如中央計畫有所變動致本案無法施行時,雙方無條件解約。 十七、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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