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02443
公佈日期 : 2024/11/0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31009A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新北市高灘地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第5區(二重疏洪道)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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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6974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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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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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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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009A
採購名稱:114年度新北市高灘地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第5區(二重疏洪道)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盧育暘
連絡人電話:(02)89699596#524
傳真號碼:(02)896994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11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16
開標日期:2024/10/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000,000 元
Email:AM3231@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以上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400萬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2,90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案銷售項目亦為發包必要條件,銷售不鏽鋼、廢五金類剩餘價值,其工項及契約固定單價為(廠商給付本機關):
1「不鏽鋼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剩餘價值」,其契約固定單價為42元/kg(含稅,不隨決標價調整),免列計複價,價金不必計入發包工程費統計。
2「廢五金類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剩餘價值」,其契約固定單價為8元/kg(含稅,不隨決標價調整),免列計複價,價金不必計入發包工程費統計。
3廠商完成瀝青混凝土刨除後,應依「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規定,將刨除料送至合格之再生瀝青混凝土場處理。
四、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該額度將不大於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且該額度將於預算確定後註記於決標公告。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400萬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2,90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案銷售項目亦為發包必要條件,銷售不鏽鋼、廢五金類剩餘價值,其工項及契約固定單價為(廠商給付本機關):
1「不鏽鋼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剩餘價值」,其契約固定單價為42元/kg(含稅,不隨決標價調整),免列計複價,價金不必計入發包工程費統計。
2「廢五金類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剩餘價值」,其契約固定單價為8元/kg(含稅,不隨決標價調整),免列計複價,價金不必計入發包工程費統計。
3廠商完成瀝青混凝土刨除後,應依「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規定,將刨除料送至合格之再生瀝青混凝土場處理。
四、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以一定金額或數量為上限之採購,依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價金之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本採購案採購總金額上限為: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該額度將不大於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且該額度將於預算確定後註記於決標公告。
得標廠商日後履約如未逾採購總金額上限者,無須辦理契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