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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902439
公佈日期 : 2024/11/08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7-114-0701-19
採購名稱 : 114年七區處晒圖等單價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661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7-114-0701-19
採購名稱:114年七區處晒圖等單價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信茗
連絡人電話:(07)7311111#315
傳真號碼:(07)73214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17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9
開標日期:2024/10/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47,015 元
Email:huanghm@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Z01影印業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
(為『符合預算法相關規定』,113年12月1日前有得為決標對象時,本契約於113年12月2日正式生效。) [後續擴充]: 契約期滿二個月前,甲方得依據乙方履約情事優良者,徵求乙方同意再續約,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得採限制性招標。雙方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延長1年,以2次為限,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惟契約期滿時,因新契約尚未產生時,經雙方同意可依原契約單價不用再訂約,承攬至下期新承商產生為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付款,惟不得超過六個月。(擴充金額:新臺幣3,894,030元整) (其餘詳區處晒圖等單價勞務採購補充規定十、履約期限) [附註]: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為『符合預算法相關規定』,113年12月1日前有得為決標對象時,本契約於113年12月2日正式生效。) [後續擴充]: 契約期滿二個月前,甲方得依據乙方履約情事優良者,徵求乙方同意再續約,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得採限制性招標。雙方同意續約時,按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延長1年,以2次為限,履約保證金之有效期限一併延長之。 惟契約期滿時,因新契約尚未產生時,經雙方同意可依原契約單價不用再訂約,承攬至下期新承商產生為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付款,惟不得超過六個月。(擴充金額:新臺幣3,894,030元整) (其餘詳區處晒圖等單價勞務採購補充規定十、履約期限) [附註]: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本處政風室:電話:07- 7316858,傳真:07-7322330,信箱:鳳山郵政第14-41號信箱,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檢舉電話:07-7458888,信箱:鳳山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一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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