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00342
公佈日期 : 2024/11/05
採購單位 :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36
採購名稱 : 埔里鎮113年度日本出水市產業祭參展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10803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36
採購名稱:埔里鎮113年度日本出水市產業祭參展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機關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23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雅樂
連絡人電話:(049)2984040#200
傳真號碼:(049)29909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5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30
開標日期:2024/10/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Email:minkou745@hot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本案相關資格符合廠商均可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為不分段開標。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本所發包中心開單二樓出納繳費。
2.郵購領取: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72元,寄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埔里鎮公所出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標案之案號及中文標的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自行估計遞送時間,否則延誤投標時間,本所概不負責)。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現金,文件費300元。
2.郵購領取:郵購者請自備受款人為『埔里鎮公所』之郵政匯票(金額同親自領取)。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標封內(請註明廠商及標案名稱、案號)。
[開標地點]本所三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遞送方式]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指定之場所。
2.請投標廠商注意,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遞送者,請注明「埔里鎮公所發包中心 收」,以利發包作業進行。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一、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南投縣採購核小組: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埔里鎮公所政風室電:049-2904626;檢舉信箱:埔里郵政4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投標標價清單請依規定以中文正楷體,未依規定填入者視為無效。
6.未附押標金者為不合格標,押標金及保證金開立個人支標者需為保付支票。押標金抬頭: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埔里鎮公所」。(勞務採購免附押標金)
7.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者,則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標價金額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投標資料不齊全者不得補件。
9.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10.投標須知內容若有誤植或未有更正之時間、押標金,均以公告之時間及金額為主。
11.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投標廠商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為不分段開標。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本所發包中心開單二樓出納繳費。
2.郵購領取:應備妥回件信封並附足郵票72元,寄埔里鎮中山路2段239號埔里鎮公所出行政室發包中心收,信封外請註明購買標案之案號及中文標的名稱,否則不予受理(請自行估計遞送時間,否則延誤投標時間,本所概不負責)。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現金,文件費300元。
2.郵購領取:郵購者請自備受款人為『埔里鎮公所』之郵政匯票(金額同親自領取)。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標封內(請註明廠商及標案名稱、案號)。
[開標地點]本所三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遞送方式]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指定之場所。
2.請投標廠商注意,以郵遞(一般遞送方式,包含宅配)遞送者,請注明「埔里鎮公所發包中心 收」,以利發包作業進行。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一、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南投縣採購核小組: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埔里鎮公所政風室電:049-2904626;檢舉信箱:埔里郵政4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投標標價清單請依規定以中文正楷體,未依規定填入者視為無效。
6.未附押標金者為不合格標,押標金及保證金開立個人支標者需為保付支票。押標金抬頭: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埔里鎮公所」。(勞務採購免附押標金)
7.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者,則以次一上班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標價金額高於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投標資料不齊全者不得補件。
9.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10.投標須知內容若有誤植或未有更正之時間、押標金,均以公告之時間及金額為主。
11.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投標廠商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