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00202
公佈日期 : 2024/11/04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H0P240451
採購名稱 : 高290號船主機缸頭配件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0343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7,9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0P240451
採購名稱:高290號船主機缸頭配件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涂幼蕓
連絡人電話:(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07)53102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2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30
開標日期:2024/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5,459 元
Email:T80590@tipcmarine.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
2.本契約所稱?(天)數,除已明定為?曆天或?作天者外,以?曆天計算。
3.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次交清。
【附加說明】
1.本採購只允許廠商電?領標、電?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
2.投標標價清單之單價為含營業稅?額。
3.本案減價?式採到場減價,投標廠商請於113年10?30?上午10時00分,?本機關會議室(?雄市??區蓬萊路30號)辦理減價或比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廠商代表參與本案減價、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05 事業處?雄營運所 鄭偉志 先?。
2. 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規範等招標文件。
3.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取得電?報價單,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議、比價?式辦理。
4.為配合本公司廉政與勞安政策規定,開標時另請攜帶「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以及「臺灣港務港勤公司廠商?評問卷」以備查驗。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補充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6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
2.本契約所稱?(天)數,除已明定為?曆天或?作天者外,以?曆天計算。
3.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次交清。
【附加說明】
1.本採購只允許廠商電?領標、電?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
2.投標標價清單之單價為含營業稅?額。
3.本案減價?式採到場減價,投標廠商請於113年10?30?上午10時00分,?本機關會議室(?雄市??區蓬萊路30號)辦理減價或比減價,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廠商代表參與本案減價、議價、比價等作業,應由負責?攜帶「廠商及負責?章」,或被授權?員攜帶「授權書、?分證明文件」到場。)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721105 事業處?雄營運所 鄭偉志 先?。
2. 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採購規範等招標文件。
3.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取得電?報價單,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以議、比價?式辦理。
4.為配合本公司廉政與勞安政策規定,開標時另請攜帶「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契約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以及「臺灣港務港勤公司廠商?評問卷」以備查驗。
※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停?上班,截?投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原訂開標?順延?前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上班以?政院?事?政總處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