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00093
公佈日期 : 2024/11/04
採購單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採購案號 : 113-039
採購名稱 : 本局114年度各單位系統保全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1485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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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39
採購名稱:本局114年度各單位系統保全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邱智偉
連絡人電話:(02)23113711#3019
傳真號碼:(02)237557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08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14
開標日期:2024/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3,000 元
Email:na12844@ntb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間內)
(四)保全許可證。
二、領標方式: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郵遞領取方式: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三)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下1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順延更新後截止投標日之次工作日同時間開標。
(四)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下載時程。
(五)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評審委員名單(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
一、召集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陳麗美
二、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鍾佳蓉
三、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陳秀華
四、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楊承翰
五、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林宜冠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1.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間內)
(四)保全許可證。
二、領標方式: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郵遞領取方式: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
(三)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下1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順延更新後截止投標日之次工作日同時間開標。
(四)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下載時程。
(五)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評審委員名單(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
一、召集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陳麗美
二、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鍾佳蓉
三、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陳秀華
四、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楊承翰
五、委員: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林宜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