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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9970
公佈日期 : 2024/11/05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採購案號 : B1140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汶水溪斷面15~19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檢測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923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4001
採購名稱:114年度汶水溪斷面15~19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檢測標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志偉
連絡人電話:(03)6578866#3217
傳真號碼:(03)65860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8
截止收件日期:2024/11/04
開標日期:2024/11/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wca02045@wra02.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測繪業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測量科)並檢附下列文件:1. 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征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二河分署403專戶【帳號: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6-071905】,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二、投標文件應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 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五、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六、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八、本分署招標採購之檢舉受理單位除[檢舉受理單位]所列各單位外,尚包含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5319487)。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 (二)票據應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二河分署403專戶【帳號: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6-071905】,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本分署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二、投標文件應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 三、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 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四、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各領標地點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五、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六、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請閱招標文件。 七、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台中郵政第47支局7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八、本分署招標採購之檢舉受理單位除[檢舉受理單位]所列各單位外,尚包含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電話:03-531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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