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9785
公佈日期 : 2024/11/05
採購單位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2A
採購名稱 : 朴子市殯儀館東向乙級禮堂(大愛堂等5間)前庭廣場及動線路面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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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2131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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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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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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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2A
採購名稱:朴子市殯儀館東向乙級禮堂(大愛堂等5間)前庭廣場及動線路面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機關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26鄰四維路一段55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課:陳佳宏
連絡人電話:(05)3795102#604
傳真號碼:(05)37083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18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2
開標日期:2024/10/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35,061 元
Email:noshocking@gmail.com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領有政府合格發給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具有下列證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1.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
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該證明(如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List/queryList.do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商工登記資料)。】
6.營造業登記證。
7.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8.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9.切結書1。
附加說明 :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文件售價與付款方式: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113年10月18日至113年10月22日,以電子領標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或向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領取繳款書(標函費每份500元整)後,持悠遊卡臨櫃繳納或至本所市庫-「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繳款,再憑收據領取標函乙份。郵購者需附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因配合本所市庫之金融機構作業時間,故現場購買時間為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01:00 ~ 03:00止〉。
二、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113年10月22日17時前掛號寄達「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26鄰四維路一段551號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或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嘉義縣朴子市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逾時無效。
三、開標地點:朴子市公所二樓開標室。
四、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0,000元整,支票抬頭「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押標金以公司或個人名義簽發支票繳納 為不合格標。
五、其他:
1.本次修正:估價單及圖說。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3%計算。
3.開標當日遇議比減價時,非廠商負責人到場,由代理人或代表人參加須檢附授權書,廠商未到場或未檢附授權書者視同放棄議比減價權利。
4.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保證金交付金融機構支票或本票者,均須繳納每張代收票據手續費10元。
5.流標、廢標等原因辦理重新招標時,廠商可憑原繳款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至本所領取標函。
6.投標廠商人工領取招標文件時,請自行檢視招標文件書表,是否齊全,倘有短缺情形,請即向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補發。
7.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8.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政風室(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四維路一段551號、電話:05-3705815)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文件售價與付款方式: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113年10月18日至113年10月22日,以電子領標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或向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領取繳款書(標函費每份500元整)後,持悠遊卡臨櫃繳納或至本所市庫-「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繳款,再憑收據領取標函乙份。郵購者需附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因配合本所市庫之金融機構作業時間,故現場購買時間為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01:00 ~ 03:00止〉。
二、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113年10月22日17時前掛號寄達「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26鄰四維路一段551號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或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嘉義縣朴子市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逾時無效。
三、開標地點:朴子市公所二樓開標室。
四、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40,000元整,支票抬頭「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押標金以公司或個人名義簽發支票繳納 為不合格標。
五、其他:
1.本次修正:估價單及圖說。
2.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90日曆天,工程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3%計算。
3.開標當日遇議比減價時,非廠商負責人到場,由代理人或代表人參加須檢附授權書,廠商未到場或未檢附授權書者視同放棄議比減價權利。
4.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保證金交付金融機構支票或本票者,均須繳納每張代收票據手續費10元。
5.流標、廢標等原因辦理重新招標時,廠商可憑原繳款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至本所領取標函。
6.投標廠商人工領取招標文件時,請自行檢視招標文件書表,是否齊全,倘有短缺情形,請即向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補發。
7.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8.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政風室(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四維路一段551號、電話:05-37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