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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9715
公佈日期 : 2024/11/0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採購案號 : CF763
採購名稱 :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東環段CF763施工標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8238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F763
採購名稱: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東環段CF763施工標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琛瓊
連絡人電話:(02)25775900#226
傳真號碼:(02)257787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30
開標日期:2024/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64,733,695 元
Email:xi01814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 二.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下列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土建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億589萬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7億6,473萬元. 2.專業實績:潛盾隧道工程(完工後其內徑不低於4.5公尺),其潛盾隧道部分之長度應達1,000公尺以上.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若單獨廠商投標: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8億7,647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正本或影本),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7億3,039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之一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1.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2.本工程之土建施工標權重100%. 3.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6.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7.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50日內. 8.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NTP)起102個月完工. 9.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 10.預付款為訂約總價之10%. 11.履約保證金為訂約總價之8%,保固保證金為本工程結算金額(不含植栽工程之結算金額)之1%. 12.有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3.本採購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同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公告委員名單. 14.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5.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14點廠商特定資格(三)1.之財?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1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 (2)及(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4倍;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 1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3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3年9月25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2.本工程之土建施工標權重100%. 3.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整. 4.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6.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7.預計決標日期:開標日後50日內. 8.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NTP)起102個月完工. 9.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 10.預付款為訂約總價之10%. 11.履約保證金為訂約總價之8%,保固保證金為本工程結算金額(不含植栽工程之結算金額)之1%. 12.有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3.本採購案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同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公告公告委員名單. 14.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5.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14點廠商特定資格(三)1.之財?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1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 (2)及(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4倍;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 1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3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3年9月25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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