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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9608
公佈日期 : 2024/11/05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4CCN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外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51510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CN01
採購名稱:114年度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勞務外包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俊年
連絡人電話:(02)27650431
傳真號碼:(02)275308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16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2
開標日期:2024/10/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3,939 元
Email:ci771048@cib.np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法人或機構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予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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