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9261
公佈日期 : 2024/11/04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3-004-HT04
採購名稱 : 113年度交通號誌維修暨改善等相關工程第二次開口契約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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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6277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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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8,99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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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4-HT04
採購名稱:113年度交通號誌維修暨改善等相關工程第二次開口契約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11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文益
連絡人電話:(08)7326878
傳真號碼:(08)73265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30
開標日期:2024/10/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3,209 元
Email:jwi5410@ptpolice.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屬開口契約,價金結算方式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委託監造技術服務費率上限為3.0%(預算).
A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者(執業項目應為_交通工程__科別),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1.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2.納稅證明文件: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3.技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B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機構或法人,執業項目應為__交通工程__科別),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其屬機構或法人身分者,則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3.主管機關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4.納稅證明文件。5.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局秘書科出納繳納文件費後,向後勤科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郵領者請寄屏東市中正路119號後勤科收.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應於投標前詳閱,如有不明瞭處可隨時洽本局後勤科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局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屬開口契約,價金結算方式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委託監造技術服務費率上限為3.0%(預算).
A投標廠商為技師事務所者(執業項目應為_交通工程__科別),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1.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2.納稅證明文件: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3.技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B投標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機構或法人,執業項目應為__交通工程__科別),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其屬機構或法人身分者,則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3.主管機關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4.納稅證明文件。5.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局秘書科出納繳納文件費後,向後勤科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郵領者請寄屏東市中正路119號後勤科收.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應於投標前詳閱,如有不明瞭處可隨時洽本局後勤科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局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