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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9174
公佈日期 : 2024/11/04
採購單位 : 金門縣文化局
採購案號 : DSR1130920
採購名稱 : 金門縣重要文化資產杜蘇芮颱風災損緊急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79646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SR1130920
採購名稱:金門縣重要文化資產杜蘇芮颱風災損緊急修復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何維綱
連絡人電話:(082)323169#802
傳真號碼:(082)32043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15
開標日期:2024/10/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50,000 元
Email:pintoo10@mail.kinme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 基本資格: 1.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 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 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 開業證書。 (3) 建築師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2.技師事務所: (1) 負責人技師證書。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技師、土木技師。 (3) 技師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業: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都市計畫技師、土木技師 。 (3)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 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會員證。 (5) 切結書(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款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之規定。」(詳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2.承上,因本案建物屬縣定古蹟,符合前揭法令第 1 項第 1 款之規 定,請投標廠商檢附足可證明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 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 件者之規定者,資料如下: (1)如執行主持人為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請提供學校聘任證明文件。 (2)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成果)報告書影 本二件以上。(無需檢附完整報告書,僅需提供足可證明執行主持人之內容資料及結案通過之證明文件即可)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款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規劃設計、監造,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之規定。」(詳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2.承上,因本案建物屬縣定古蹟,符合前揭法令第 1 項第 1 款之規 定,請投標廠商檢附足可證明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 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 件者之規定者,資料如下: (1)如執行主持人為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請提供學校聘任證明文件。 (2)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成果)報告書影 本二件以上。(無需檢附完整報告書,僅需提供足可證明執行主持人之內容資料及結案通過之證明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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