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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9149
公佈日期 : 2024/11/04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政府
採購案號 : C1130805-1
採購名稱 : 112年度屏東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增辦需求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200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130805-1
採購名稱:112年度屏東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增辦需求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楊小姐
連絡人電話:(08)7320415#3325
傳真號碼:(08)73424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0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26
開標日期:2024/08/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571,500 元
Email:a251768@oa.pth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下列二項皆須具備 1. 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含:租賃住宅包租業(H706021)及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11) 。2. 領有主管機關認定核發之不動產仲介業設立備查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公司代碼、營業項目: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投標廠商屬「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時,應以查詢負責人個人戶之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10萬元。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 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楊小姐,電話:08-7320415轉3325。 (九)、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下列二項皆須具備 1. 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含:租賃住宅包租業(H706021)及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11) 。2. 領有主管機關認定核發之不動產仲介業設立備查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公司代碼、營業項目: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說明: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投標廠商屬「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時,應以查詢負責人個人戶之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10萬元。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 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 楊小姐,電話:08-7320415轉3325。 (九)、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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