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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8238
公佈日期 : 2024/10/31
採購單位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a113-101
採購名稱 : 112信義鄉自強村崁腳寮段23地號產業道路擋土設施補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53863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4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3-101
採購名稱:112信義鄉自強村崁腳寮段23地號產業道路擋土設施補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地址: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幸楷程
連絡人電話:(049)2791515
傳真號碼:(049)27915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3
開標日期:2024/10/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4,000 元
Email:buni2211@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符合營造業法規定之營業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建設課收。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營繕工程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圖說清單及應附文件表。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六、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訂約,並於訂約日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例假日及放假日不計入)。 八、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建設課收。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營繕工程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圖說清單及應附文件表。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六、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訂約,並於訂約日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例假日及放假日不計入)。 八、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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