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8206
公佈日期 : 2024/10/31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13213
採購名稱 : 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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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6971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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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1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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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213
採購名稱: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靖凌
連絡人電話:(07)2225136#8542
傳真號碼:(07)228893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5
開標日期:2024/10/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25,000 元
Email:g05181026@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並應檢附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113213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陳靖凌、07-2225136#8542
三、標的名稱: 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https://web.pcc.gov.tw/pis/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113年10月14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 依採購法第11條規定及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工程金額達1千萬元以上者須辦理PCCES,本案預算為1千萬元以下,無須辦理,投標須知第64條及投標廠商價格文件審查表所列資源統計表係屬誤植,投標時無須檢附。
2.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延長等標期1日,原截止投標日期為113年10月24日,延長至113年10月25日止。
3. 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213
貳、標的名稱: 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113213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陳靖凌、07-2225136#8542
三、標的名稱: 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https://web.pcc.gov.tw/pis/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113年10月14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 依採購法第11條規定及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工程金額達1千萬元以上者須辦理PCCES,本案預算為1千萬元以下,無須辦理,投標須知第64條及投標廠商價格文件審查表所列資源統計表係屬誤植,投標時無須檢附。
2. 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延長等標期1日,原截止投標日期為113年10月24日,延長至113年10月25日止。
3. 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213
貳、標的名稱: 左營明建及合群新村環境整備景觀改善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