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7920
公佈日期 : 2024/10/3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採購案號 : 1130009
採購名稱 : 多元文化露天樂舞饗宴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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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8941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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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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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7,2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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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009
採購名稱:多元文化露天樂舞饗宴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何孟涵
連絡人電話:(03)3330025#32
傳真號碼:(03)33323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17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1
開標日期:2024/10/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Email:1002864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
1. 財團法人。
2. 社團法人。
3. 國內各大專院校。
4. 公司行號。
(二) 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 資格文件:
(1) 財團法人:
A. 法人登記書
B. 捐助章程
(2) 社團法人:
A. 立案證明
B. 法人登記書
C. 組織章程
(3) 國內各大專院校:
A.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 學校授權投標證明書正本(非出席開標授權書)
(4) 公司行號
A. 設立登記之證明
B. 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C. 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若為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查詢日期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1?,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 ?者,以1?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其未滿 1?者以1?計;前述?數有不?者,截???少應延後?補?不?之?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30025分機32何?姐)查 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 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 (03)332-6181分機2473?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 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領標?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1?,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 ?者,以1?計。機關最後釋疑之次?起算?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之?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其未滿 1?者以1?計;前述?數有不?者,截???少應延後?補?不?之?數。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30025分機32何?姐)查 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5905)或撥打 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 (03)332-6181分機2473?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 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投標廠商如係以電?領標?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