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7086
公佈日期 : 2024/10/30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003
採購名稱 : 土庫村東陽路354號前道路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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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397349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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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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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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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003
採購名稱:土庫村東陽路354號前道路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竹塘鄉公所
機關地址:525彰化縣竹塘鄉竹塘村竹林路1段30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秀茹
連絡人電話:(04)8972001#121
傳真號碼:(04)897020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29
開標日期:2024/10/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36,600 元
Email:ntws46@chutang.ch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無須重新領標,但投標時仍須檢附第一次領標證明。**
1、本件工程空污費由廠商負責申請、代繳空氣污染防治費並檢據向本所請領。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由招標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外標封未載明者,以其他招標文件所載電話)通知在30分鐘內(招標機關應依個案性質定之)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逾前開期限未至指定之開標場所辦理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例如所有招標文件均未載明電話或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未接聽等無法聯繫之情形),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4、投標廠商參與本所之標案,對於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應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並確實遵行。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表下載網址:https://www.pcc.gov.tw/
【疑義、異議、檢舉】
(一)、檢舉:竹塘鄉公所政風室04-8971387(含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