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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4004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採購案號 : 11324
採購名稱 : 113年度更新教室音訊設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1701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34,9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24
採購名稱:113年度更新教室音訊設備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廖光杰或陳怡君
連絡人電話:(02)29320212#358或364
傳真號碼:(02)293232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6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5
開標日期:2024/09/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50,000 元
Email:pstc_solary@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9010電子 材料零售業、I301資訊服務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10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3年9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於9月20日前答覆。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審會議(日期另訂),經評審出符合需要之廠商,另擇期依序議價。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服務建議書與其附件應分開裝訂。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7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4萬元整及驗收後收取保固保證金4萬元整。 7.履約期限為自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止。 8.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8585)詢問。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等標期間內,廠商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本案等標期為10日,廠商如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存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至 113年9月1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將於9月20日前答覆。 3.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64,傳真:(02)29323299。廠商對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逾期未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本案開標時進行資格審查,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評審會議(日期另訂),經評審出符合需要之廠商,另擇期依序議價。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服務建議書與其附件應分開裝訂。製作方式及內容詳見評審須知。 6.本案收取押標金新臺幣7萬元,於決標後須收取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4萬元整及驗收後收取保固保證金4萬元整。 7.履約期限為自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止。 8.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8585)詢問。 9.餘未盡事宜,請詳見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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