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3999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3660D01218
採購名稱 : 南部科學園區113及114年年報委託製作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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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3804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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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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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660D01218
採購名稱:南部科學園區113及114年年報委託製作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規格:范睿涵;程序:紀丹斐
連絡人電話:(06)5051001#2181;2139
傳真號碼:(06)50513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04
開標日期:2024/10/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65,912 元
Email:dan510345@sts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5.企劃書及印刷設計試作樣本實體1式8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6.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紀小姐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無履約保證金及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投標廠商評審須知等。
六、本案採固定金額(新臺幣1,165,912元整)決標方式,擇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及決標程序,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165,912元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165,912元整。
七、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3。
八、本案等標期限公告錯誤,更正截止及開標時間,變更內容如下:
1. 原截止投標日為113年9月24日17:00,更正為113年10月4日17:00;原開標時間為113年9月25日09:30,更正為113年10月7日09:30。
2. 並同更正原上傳之招標文件,更正文件: 01.外標封、06.投標須知、07.投標廠商聲明書、0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09.投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5.企劃書及印刷設計試作樣本實體1式8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6.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紀小姐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無履約保證金及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投標廠商評審須知等。
六、本案採固定金額(新臺幣1,165,912元整)決標方式,擇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及決標程序,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165,912元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165,912元整。
七、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3。
八、本案等標期限公告錯誤,更正截止及開標時間,變更內容如下:
1. 原截止投標日為113年9月24日17:00,更正為113年10月4日17:00;原開標時間為113年9月25日09:30,更正為113年10月7日09:30。
2. 並同更正原上傳之招標文件,更正文件: 01.外標封、06.投標須知、07.投標廠商聲明書、0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09.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