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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3655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01300092
採購名稱 : 彰濱E/S及茄荖D/S串聯電抗器採購含安裝乙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2133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585,82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01300092
採購名稱:彰濱E/S及茄荖D/S串聯電抗器採購含安裝乙批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紹豪
連絡人電話:(04)23335627#408
傳真號碼:(04)233353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0/01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07
開標日期:2024/10/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850,000 元
Email:u27328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參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如: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4.投標廠商須具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需檢附登記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政府核准登記之機電技術顧問公司資格。 5.投標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能力(如結算證明、驗收紀錄、完工發票等證明或合格函)。
附加說明 :
1.開價格標日期:規格文件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開價格標時間。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投標廠商如以支票繳納押標金,抬頭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5.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7,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7,000,000元。 6.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處檢舉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本處疑義、異議聯絡方式同上列招標機關內容。 8.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10.「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2.履約期限: 廠製期: 自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如因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致進口材料困難導致無法如期交貨,廠商須備妥具體書面資料向機關申請展延或停、復工)完成SR製造(以廠商出廠試驗(詳中壓串聯電抗器規範SR05(附件1)、8試驗)完成,來函通知機關可辦理查驗時,始算SR製作完成)。 現場安裝期:自廠製期查驗合格後由機關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既有設備拆除、搬運至機關指定地點存放,並於現場安裝、引線連結、會同機關測試作業、並加壓30分鐘無異狀,並由機關委託本公司綜研所進行功率因素及絕緣電阻量測合格(若因綜合研究所因素造成延宕竣工,該延宕天數則廠商有權向機關申請不計工期),且無待修補事項,始算安裝完成。 1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7)582643彰濱所張主辦。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開價格標日期:規格文件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開價格標時間。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投標廠商如以支票繳納押標金,抬頭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5.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7,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7,000,000元。 6.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處檢舉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本處疑義、異議聯絡方式同上列招標機關內容。 8.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10.「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2.履約期限: 廠製期: 自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如因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致進口材料困難導致無法如期交貨,廠商須備妥具體書面資料向機關申請展延或停、復工)完成SR製造(以廠商出廠試驗(詳中壓串聯電抗器規範SR05(附件1)、8試驗)完成,來函通知機關可辦理查驗時,始算SR製作完成)。 現場安裝期:自廠製期查驗合格後由機關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既有設備拆除、搬運至機關指定地點存放,並於現場安裝、引線連結、會同機關測試作業、並加壓30分鐘無異狀,並由機關委託本公司綜研所進行功率因素及絕緣電阻量測合格(若因綜合研究所因素造成延宕竣工,該延宕天數則廠商有權向機關申請不計工期),且無待修補事項,始算安裝完成。 1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7)582643彰濱所張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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