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3633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90201
採購名稱 : 113年屏東縣內埔鄉光明公園兒童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暨義亭村雙福伯公公園運動設施設置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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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6243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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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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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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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90201
採購名稱:113年屏東縣內埔鄉光明公園兒童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計畫暨義亭村雙福伯公公園運動設施設置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國芳
連絡人電話:(08)7792001#506
傳真號碼:(08)77858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30
開標日期:2024/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74,000 元
Email:ddl128@neip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3 。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以郵戳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
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南華路1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案採併案發包、分案訂約執行,採購總預算金額共計新臺幣3,474,000元整,分別臚列如下(共計2案):
(1). 113年屏東縣內埔鄉光明公園兒童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工程:工程採購總預算金額計新臺幣3,118,000元整。
(2). 113年屏東縣內埔鄉義亭村雙福伯公公園運動設施設置工程:工程採購總預算金額計新臺幣356,000元整。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建設課,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 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5.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6.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7.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8.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9.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以郵戳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
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南華路1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本案採併案發包、分案訂約執行,採購總預算金額共計新臺幣3,474,000元整,分別臚列如下(共計2案):
(1). 113年屏東縣內埔鄉光明公園兒童遊戲場環境設施改善計畫工程:工程採購總預算金額計新臺幣3,118,000元整。
(2). 113年屏東縣內埔鄉義亭村雙福伯公公園運動設施設置工程:工程採購總預算金額計新臺幣356,000元整。
2.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規定決標。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建設課,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 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5.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6.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7.本案工程款須待上級補助款核撥後,再行請款。
8.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9.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