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93418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30501C0053
採購名稱 : 臺北市內湖區石壁潭社會住宅1區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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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434271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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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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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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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01C0053
採購名稱:臺北市內湖區石壁潭社會住宅1區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董佩榕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38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5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1
開標日期:2024/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35,000,000 元
Email:hr229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符合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業類(至少須符合1項):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CE01)、電腦工程業(E605)、電信工程業(E701)、資訊服務業(I301)
2.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以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且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此外其他業類廠商: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CE01)、電腦工程業(E605)、電信工程業(E701)、資訊服務業(I301),其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小於5%,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相當財力:
A代表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低於5億元或B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需合於下列規定: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統包工程需求計畫書及主要材料與設備規格表。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8月2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承辦人:李怡蕙;電話:02-27772186分機268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1月9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該欄位囿於系統僅能填一數值,故依個別項目及依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所填為漲幅比率。物價指數調整價金其漲跌幅度規定如下:
(1)依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模板指數漲幅超過百分之八部分、跌幅超過百分之十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2)依「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三部分、跌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契約、統包工程需求計畫書及主要材料與設備規格表。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3年8月2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承辦人:李怡蕙;電話:02-27772186分機2681)。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9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1月9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該欄位囿於系統僅能填一數值,故依個別項目及依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所填為漲幅比率。物價指數調整價金其漲跌幅度規定如下:
(1)依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模板指數漲幅超過百分之八部分、跌幅超過百分之十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2)依「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三部分、跌幅超過百分之二點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