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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93414
公佈日期 : 2024/10/2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採購案號 : 2051300035
採購名稱 : 明潭及大觀發電廠113年工作服製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9199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051300035
採購名稱:明潭及大觀發電廠113年工作服製作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傅筱鈞(採購)/劉佳音(規範)
連絡人電話:(049)2776605#373/375
傳真號碼:(049)28709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1
開標日期:2024/09/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6,770 元
Email:u97677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政府核准設立之服裝、成衣、縫紉、被服設計製造加工或買賣業等,其登記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05轉373,傳真電話:(049)2870952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2.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課檢舉電話049-2776769及電子信箱:u546693@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本案規範相關問題請洽需求部門,事務課(049)2776605劉佳音#375。 4.本招標公告之金額皆含5%加值型營業稅,另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854,067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稅)為854,067元整。 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僅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7.押標金之繳納方式若為匯款者,因本公司行政流程致退還之時程可能較為長,請投標廠商於選擇繳納押標金方式時注意。 8.若有更正公告,請務必重新下載領標,投標廠商若未依最新版文件投標,則其所投之標無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05轉373,傳真電話:(049)2870952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2.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課檢舉電話049-2776769及電子信箱:u546693@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本案規範相關問題請洽需求部門,事務課(049)2776605劉佳音#375。 4.本招標公告之金額皆含5%加值型營業稅,另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854,067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稅)為854,067元整。 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僅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之浪費。 7.押標金之繳納方式若為匯款者,因本公司行政流程致退還之時程可能較為長,請投標廠商於選擇繳納押標金方式時注意。 8.若有更正公告,請務必重新下載領標,投標廠商若未依最新版文件投標,則其所投之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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