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6945
公佈日期 : 2024/10/09
採購單位 :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採購案號 : 1130815
採購名稱 : 圍牆圍籬改善工程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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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71361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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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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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815
採購名稱:圍牆圍籬改善工程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7)3709206#505
傳真號碼:(07)37043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30
開標日期:2024/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10,000 元
Email:a85013054@nus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切結書1。
4.維護勞工權益切結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信用證明。
7.領標電子憑據(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7點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 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二) 本案奉機關首長核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5月28日工 程企字09900157681號函,授權主持決標人員於改採議價時擔任 底價之核定人,檢討原核定底價是否需調整及其調整金額,以利 當場辦理議價作業。
(三) 投標前,廠商得洽本中心實地勘查現場及施作範圍與項目。
(四) 廠商代表非負責人或無法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參與現場開標、減價等者,均應繳交投標授權書,廠商代表如無投標授權書或身分與投標授權書所載不符或投標授權書所蓋印章與投標文件不符者,視同未派代表到場。
(五) 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開標日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個截標時間、開標時間舉行,不另行通知(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
(六)廠商信用證明:(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 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1年1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函,如投標廠商於政府電子 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以交換所依工程會需求客製化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 資料」,亦得作為本案廠商信用證明文件之用。
(七)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為公開預算金額,另因公告日期變更,爰依招標期限標準規定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餘均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 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二) 本案奉機關首長核准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5月28日工 程企字09900157681號函,授權主持決標人員於改採議價時擔任 底價之核定人,檢討原核定底價是否需調整及其調整金額,以利 當場辦理議價作業。
(三) 投標前,廠商得洽本中心實地勘查現場及施作範圍與項目。
(四) 廠商代表非負責人或無法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參與現場開標、減價等者,均應繳交投標授權書,廠商代表如無投標授權書或身分與投標授權書所載不符或投標授權書所蓋印章與投標文件不符者,視同未派代表到場。
(五) 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開標日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個截標時間、開標時間舉行,不另行通知(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
(六)廠商信用證明:(1)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 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1年11月14日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函,如投標廠商於政府電子 採購網線上申請下載票據信用資料,以交換所依工程會需求客製化產出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 資料」,亦得作為本案廠商信用證明文件之用。
(七)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為公開預算金額,另因公告日期變更,爰依招標期限標準規定修改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餘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