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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6894
公佈日期 : 2024/10/0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採購案號 : 113057
採購名稱 : 113年度疫苗接種宣導提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63513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51,2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57
採購名稱:113年度疫苗接種宣導提袋
採購類別:採購-禮品飾品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疾管科邱小姐/秘書室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2577155#1969/3166
傳真號碼:(02)225705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5
開標日期:2024/09/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53,650 元
Email:AN304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檢附信用證明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3年9月24日。 二、履約期限: (一)決標次日由本局提供印刷圖樣,廠商須自決標次日起5個(含)工作日內提送各品項3份樣袋,供本局確認印刷圖樣及樣式 (以機關收件日為準),並依機關需求修正,每次修正須於2個(含)工作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核備,核備完成後即可製作。 (二)本案採兩次交貨、兩次驗收、一次付款。 1.第1次驗收:廠商應於收到本局核備完成通知即日起25個(含)工作日內將50,000個不織布提袋成品,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2.第2次驗收:廠商應於第一次驗收次日起15個(含)工作日內將剩餘的30,000個不織布提袋及3,000個帆布提袋成品,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三)製作期間若發生交貨後發現產品不良或損壞,得標廠商須負責更換,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不得向本局收取任何費用,並應於收到本局通知即日起15個(含)工作日內將產品不良或損壞等因素造成之退貨商品,案數量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三、廠商資格條件補充: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 四、應繳資格審查之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無退票紀錄)。 (四)納稅證明或組織結算申報書。 五、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3年9月24日。 二、履約期限: (一)決標次日由本局提供印刷圖樣,廠商須自決標次日起5個(含)工作日內提送各品項3份樣袋,供本局確認印刷圖樣及樣式 (以機關收件日為準),並依機關需求修正,每次修正須於2個(含)工作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核備,核備完成後即可製作。 (二)本案採兩次交貨、兩次驗收、一次付款。 1.第1次驗收:廠商應於收到本局核備完成通知即日起25個(含)工作日內將50,000個不織布提袋成品,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2.第2次驗收:廠商應於第一次驗收次日起15個(含)工作日內將剩餘的30,000個不織布提袋及3,000個帆布提袋成品,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三)製作期間若發生交貨後發現產品不良或損壞,得標廠商須負責更換,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不得向本局收取任何費用,並應於收到本局通知即日起15個(含)工作日內將產品不良或損壞等因素造成之退貨商品,案數量運送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交貨(若交貨日適逢國定假日及假日則順延1天)。 三、廠商資格條件補充: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 四、應繳資格審查之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無退票紀錄)。 (四)納稅證明或組織結算申報書。 五、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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