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6865
公佈日期 : 2024/10/09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HC-113-4122
採購名稱 : 台中所、東勢所委外抄表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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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L22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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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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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C-113-4122
採購名稱:台中所、東勢所委外抄表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鄭玲如
連絡人電話:(04)22218341#317
傳真號碼:(04)2223295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08
開標日期:2024/10/0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35,398 元
Email:LuLu1@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之廠商。
2、自然人。
3.自然人者:須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女不拘。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男性須役畢或免役(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4.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公司行號,其雇用之每位派遣員工,只能查抄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
(並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或親購圖說均可。(本處工程設計圖不予借用) 二、郵購函請寄:台中市雙十路二段二號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總務室(文書)』,以郵戳日期為準。(電話:04-22218341轉『652』) 三、郵購圖說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為限,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註明工程圖說名稱並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大型信封,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處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辦理。 六、詳情請閱招標文件。七、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八、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50元。
[其它]:1、圖說重量約500公克。
2、本案件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 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或親購圖說均可。(本處工程設計圖不予借用) 二、郵購函請寄:台中市雙十路二段二號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總務室(文書)』,以郵戳日期為準。(電話:04-22218341轉『652』) 三、郵購圖說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為限,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註明工程圖說名稱並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大型信封,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處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辦理。 六、詳情請閱招標文件。七、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八、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50元。
[其它]:1、圖說重量約500公克。
2、本案件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3、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5、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6.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7. 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