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6384
公佈日期 : 2024/10/09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F013
採購名稱 : 113年度褒忠鄉村、鄰長自強文康活動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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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29294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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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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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F013
採購名稱:113年度褒忠鄉村、鄰長自強文康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研考或民政課 李明珠
連絡人電話:(05)6972005
傳真號碼:(05)697479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3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05
開標日期:2024/09/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8,000 元
Email:bzho013@mail.baojho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交通部立案登記旅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有效期限之同業公會會員證。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6.服務建議書(企劃書)8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
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
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
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
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九、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為最新版113.1.1版,請投標廠商詳閱附註欄說明後再勾選,以免影響投標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業已獲機關首長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三、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
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
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
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
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
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
前一日答復。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九、本案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為最新版113.1.1版,請投標廠商詳閱附註欄說明後再勾選,以免影響投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