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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6251
公佈日期 : 2024/10/09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356
採購名稱 : 臺中市大肚區大東段 631等地號空地綠美化工程委託測量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520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0,106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56
採購名稱:臺中市大肚區大東段 631等地號空地綠美化工程委託測量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中市大肚區公所
機關地址:432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64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趙兆榆
連絡人電話:(04)26991105#230
傳真號碼:(04)2699856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6
開標日期:2024/09/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2,000 元
Email:chaoyu0413@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明文件。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均可參加投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卅八條、第卅九條、第一百零三條第 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卅八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工程完工經正式驗收並辦妥結(決)算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撥付委託技術服務費(按勞務契約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核算),乙方需檢附發票或收據至機關辦理撥款。 2.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同意補助新臺幣300萬元【(113年度及114年各補助新臺幣150萬元),預計分期執行共分為兩期】,本項經費來源係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補助經費,俟上項款額撥入本所後再行請款支付。 3.本採購案係指委託技術服務之勞務採購,其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26萬2,000元整,倘上開經費預算遭臺中市議會刪減致無法補助,得由本所通知廠商暫停執行、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 4.本案若不可抗力的因素,致部份工項無法施作完成,該工項不予付款。 5.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 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但不得以業經一次發包,作為請求核准或追加預算之理由。 6.本案為履約期間跨越多年度之採購案件,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算金額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已載明預估需用金額,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之處理方式,例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本機關求償。 7.履約期限:(1)、測量規劃設計階段:於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以本所收文戳章日期為準)。(2)、監造階段:協助本所辦理工程發包作業至承包商開工、完工、驗收、決算完成。 8.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9.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須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1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工程完工經正式驗收並辦妥結(決)算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撥付委託技術服務費(按勞務契約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核算),乙方需檢附發票或收據至機關辦理撥款。 2.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同意補助新臺幣300萬元【(113年度及114年各補助新臺幣150萬元),預計分期執行共分為兩期】,本項經費來源係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補助經費,俟上項款額撥入本所後再行請款支付。 3.本採購案係指委託技術服務之勞務採購,其預算金額總計新臺幣26萬2,000元整,倘上開經費預算遭臺中市議會刪減致無法補助,得由本所通知廠商暫停執行、終止或解除部分契約。 4.本案若不可抗力的因素,致部份工項無法施作完成,該工項不予付款。 5.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 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但不得以業經一次發包,作為請求核准或追加預算之理由。 6.本案為履約期間跨越多年度之採購案件,其已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算金額及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分年預估需用金額,先行合併招標簽約,已載明預估需用金額,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之處理方式,例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本機關求償。 7.履約期限:(1)、測量規劃設計階段:於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以本所收文戳章日期為準)。(2)、監造階段:協助本所辦理工程發包作業至承包商開工、完工、驗收、決算完成。 8.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9.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須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1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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