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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5321
公佈日期 : 2024/10/0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3C021
採購名稱 : 台北圓環-市定古蹟大稻埕圓環防空蓄水池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A22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C021
採購名稱:台北圓環-市定古蹟大稻埕圓環防空蓄水池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謝能雄/謝紫筠
連絡人電話:(02)23815132#324
傳真號碼:(02)238995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09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18
開標日期:2024/09/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vy575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內容:投標須知第捌節、決標,由第六十三條最有利標決標原則修正為第六十四條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 【重要訊息】 ?、※因本次招標屬重大改變(修改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資格、需求書及評選項目),請投標廠商務必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如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經本處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第2目現場通知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次招標之領標憑據者,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二、本案採購招標補充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3及103點。 三、提醒投標廠商檢附信?證明:如為不具法??格之廠商(如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應依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第3??e規定,以其「負責?個???式」申請票據信?資料(第1 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查詢。 [設計單位/承辦?/電話] 園藝工程隊/謝能雄/(02))23815132分機324 [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113年9?18?,評選?期由本處另?通知。 [預定決標?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本案為固定費?(或費率)給付。 三、序位計算?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 [履約保證?額度]:免繳。(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3年9?11?以前以書?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324、傳真:02-2389950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9?13?以前。 ?、 投標廠商派?員參加開標,請攜帶?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或代理?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時,依請該廠商?員出??分證明文件、公司??章。 三、 詳細價?表所列??項?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 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併檢附領標電?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 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 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 080-512洽詢。 五、 防杜圍標或假性競爭?為,以維採購公平秩序,?程會95年7?25??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 令:「機關辦理採購,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致僅餘?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為』處理:(?)押標?未附或不符合規定。(?)投標文件為空?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物。(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四)標價?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六、 本案如有辦理評選(審)/審查作業,請廠商於投標時提供服務建議書電?檔1份(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得標後?本機關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前提供。)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內容:投標須知第捌節、決標,由第六十三條最有利標決標原則修正為第六十四條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 【重要訊息】 ?、※因本次招標屬重大改變(修改投標須知之投標廠商資格、需求書及評選項目),請投標廠商務必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如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經本處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第2目現場通知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次招標之領標憑據者,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二、本案採購招標補充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3及103點。 三、提醒投標廠商檢附信?證明:如為不具法??格之廠商(如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應依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第3??e規定,以其「負責?個???式」申請票據信?資料(第1 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查詢。 [設計單位/承辦?/電話] 園藝工程隊/謝能雄/(02))23815132分機324 [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113年9?18?,評選?期由本處另?通知。 [預定決標?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本案為固定費?(或費率)給付。 三、序位計算?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 [履約保證?額度]:免繳。(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3年9?11?以前以書?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324、傳真:02-2389950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9?13?以前。 ?、 投標廠商派?員參加開標,請攜帶?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或代理?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時,依請該廠商?員出??分證明文件、公司??章。 三、 詳細價?表所列??項?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 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併檢附領標電?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 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 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 080-512洽詢。 五、 防杜圍標或假性競爭?為,以維採購公平秩序,?程會95年7?25??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 令:「機關辦理採購,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致僅餘?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為』處理:(?)押標?未附或不符合規定。(?)投標文件為空?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物。(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四)標價?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六、 本案如有辦理評選(審)/審查作業,請廠商於投標時提供服務建議書電?檔1份(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得標後?本機關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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