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4641
公佈日期 : 2024/10/0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3A00243
採購名稱 : 電聯車車廂內裝改善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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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8986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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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86,43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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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3A00243
採購名稱:電聯車車廂內裝改善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車輛處 車輛一廠 北投大修場 組裝股 吳元升
連絡人電話:(02)28930105#3225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6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01
開標日期:2024/10/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45,000 元
Email:e24286@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機廠(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
土城機廠(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2段443號)
南港機廠(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2-1號)
蘆洲機廠(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698號)
新店機廠(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1號)
新莊機廠(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60號)
木柵機廠(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21號)
內湖機廠(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77號)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預估車廂上方飾板180片、座椅下方設備箱500片、設備箱飾板600片、車廂內側飾板2,200片、雙人座椅護板(文湖線)90片、車頂回風處飾板(文湖線)20片、高運量電聯車全車內裝噴塗8列、車廂修補3,690片(車廂修補計價,每1單位面積為100㎝2,未達1單位面積者以1單位面積計價)。
2本案得使用同等品,同等品審查時機詳同等品審查規定。
3本案現場施工人員分兩組施工小組,一組為於契約所述之各機廠進行故障噴塗,另一組人於各機廠進行高運量電聯車全車內裝噴塗。每組須至少一名具有車輛塗裝乙級技術士證照。
4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5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9,686,43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9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北投機廠(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8號)
土城機廠(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2段443號)
南港機廠(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2-1號)
蘆洲機廠(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698號)
新店機廠(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151號)
新莊機廠(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60號)
木柵機廠(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21號)
內湖機廠(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77號)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預估車廂上方飾板180片、座椅下方設備箱500片、設備箱飾板600片、車廂內側飾板2,200片、雙人座椅護板(文湖線)90片、車頂回風處飾板(文湖線)20片、高運量電聯車全車內裝噴塗8列、車廂修補3,690片(車廂修補計價,每1單位面積為100㎝2,未達1單位面積者以1單位面積計價)。
2本案得使用同等品,同等品審查時機詳同等品審查規定。
3本案現場施工人員分兩組施工小組,一組為於契約所述之各機廠進行故障噴塗,另一組人於各機廠進行高運量電聯車全車內裝噴塗。每組須至少一名具有車輛塗裝乙級技術士證照。
4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5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6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9,686,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