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4559
公佈日期 : 2024/10/07
採購單位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0827
採購名稱 : 花蓮縣光復鄉巴塱溪護岸0423震災復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5399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827
採購名稱:花蓮縣光復鄉巴塱溪護岸0423震災復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戴國威
連絡人電話:(03)8702206#237
傳真號碼:(03)87010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4/10/01
開標日期:2024/10/0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897,000 元
Email:guangfu310@nt.guangf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營造廠商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光復鄉公庫(光豐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送。
6.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2.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5.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光復鄉公庫(光豐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送。
6.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