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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4883923
公佈日期 : 2024/10/02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3LM0032L
採購名稱 : 50kg-N預力混凝土枕型鋼軌伸縮接頭66ST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U00586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LM0032L
採購名稱:50kg-N預力混凝土枕型鋼軌伸縮接頭66ST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務處邱先生/供應處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3442/3560
傳真號碼:(02)231217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18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20
開標日期:2024/08/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580,000 元
Email:0061861@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中國大陸。 二、交貨地點:中區供應中心: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03)5511743。 三、交貨期限:為決標後次日起3年內分3批通知交貨,每次批數交貨完畢且驗收合格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數驗收合格後付款。(一)第1批:廠商製妥1ST(含所有組配件)標的之測試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22ST。(二)第2批:於第1批驗收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內一次交清22ST。(三)第3批:於第2批驗收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內一次交清22ST。 四、規範、備註條款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優於規範,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五、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六、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公司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俟規定之各批次保固期滿(依本案規範之保固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該批次之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公司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規定之全部批次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七、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分不予公開。 八、檢舉受理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九、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十、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其它: 1.本公司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2.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八十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標的原產地:世界各國,排除中國大陸。 二、交貨地點:中區供應中心:新竹縣竹北市沿河街39號(03)5511743。 三、交貨期限:為決標後次日起3年內分3批通知交貨,每次批數交貨完畢且驗收合格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分批交貨,分批驗收,分批付款,每批數驗收合格後付款。(一)第1批:廠商製妥1ST(含所有組配件)標的之測試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22ST。(二)第2批:於第1批驗收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內一次交清22ST。(三)第3批:於第2批驗收合格通知次日起,200日曆內一次交清22ST。 四、規範、備註條款與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優於規範,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五、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該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六、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公司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俟規定之各批次保固期滿(依本案規範之保固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該批次之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公司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規定之全部批次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七、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分不予公開。 八、檢舉受理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九、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十、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其它: 1.本公司於110年4月1日起,全面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不提供現場及郵購領標。2.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八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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