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3439
公佈日期 : 2024/10/01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採購案號 : UR-11212
採購名稱 : 「彰化縣線西、芬園及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第4次)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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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06572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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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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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UR-11212
採購名稱:「彰化縣線西、芬園及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第4次)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顏己清
連絡人電話:(02)27721350#356
傳真號碼:(02)275202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7/24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05
開標日期:2024/08/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400,000 元
Email:ching@tc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一)廠商資格(含共同投標廠商):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投標廠商應以中華民國各地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具備執行辦理都市計畫數值地形測量、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專案檢討法定程序等作業之能力,營業範圍須含測繪、測量、都市計畫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等相關作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服務之法人團體。
(4)依國土測繪法取得測繪業登記證之廠商。
附加說明 : (二)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技術顧問公司或測繪業登記證等文件之一。
2.有效期限內之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現職人員證明(勞保卡或最近一期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3.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或法人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4.有效期限內之測量技師公會及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或繳費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但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5.廠商納稅證明: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
(三)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其他投標文件如下:
1.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廠商為1家者,得免附具):本標案若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應填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應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
■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成員。
■押標金或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正本)。
(四)其他:授權書(正本)(於開標、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二、本案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如下所列: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二)彰化縣縣線西鄉公所,507003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三)彰化縣芬園鄉公所,502001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四)彰化縣伸港鄉公所,509003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
三、本案第2次招標變更內容為:
採購預算金額由新臺幣674萬5,000元整調高為新臺幣700萬元整.
四、本案第3次招標變更內容為:
採購預算金額由新臺幣700萬元整調高為新臺幣740萬元整(決標金額).工作期程由450日曆天增加為480日曆天.
五、本案第4次招標內容如第3次.投標須知版本錯誤,予以更正.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二)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主管機關核准登錄之事務所證明文件、技術顧問公司或測繪業登記證等文件之一。
2.有效期限內之測量技師及都市計畫技師執業執照、現職人員證明(勞保卡或最近一期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3.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代之。或法人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影本)。
4.有效期限內之測量技師公會及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會員證或繳費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者,得免附具,但得標後須依我國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
5.廠商納稅證明:
(1)依法應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檢附向稽徵機關申請免繳納營業稅之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檢附免繳納該稅金之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前項第(2)、(3)款,廠商不及檢附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6.廠商信用證明(影本):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塗改者亦同。
(三)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所需繳附之其他投標文件如下:
1.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廠商為1家者,得免附具):本標案若採共同投標方式辦理,應填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應經公證或認證後生效。
■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應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
■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成員。
■押標金或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正本)。
(四)其他:授權書(正本)(於開標、行使議價時當場提出)。
二、本案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如下所列: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二)彰化縣縣線西鄉公所,507003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和線路983號。
(三)彰化縣芬園鄉公所,502001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四)彰化縣伸港鄉公所,509003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
三、本案第2次招標變更內容為:
採購預算金額由新臺幣674萬5,000元整調高為新臺幣700萬元整.
四、本案第3次招標變更內容為:
採購預算金額由新臺幣700萬元整調高為新臺幣740萬元整(決標金額).工作期程由450日曆天增加為480日曆天.
五、本案第4次招標內容如第3次.投標須知版本錯誤,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