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3399
公佈日期 : 2024/10/0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71377701
採購名稱 : 113年甲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827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433,602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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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71377701
採購名稱:113年甲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羽青
連絡人電話:(05)2226711#2404
傳真號碼:(05)21639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8/02
截止收件日期:2024/08/06
開標日期:2024/08/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0,000,000 元
Email:u403562@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加說明 : 【圖說費】新臺幣8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專人領購者,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持繳(匯)款收據領取至嘉義垂楊路223號領取。
二、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三、廠商郵購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快遞回郵210元及大型信封(28×39公分)向嘉義區處事務課辦理,並請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廠商報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爭議之申訴地點及聯絡方式:台電廉政熱線:02-23666659,本公司嘉義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5)2256920。承攬商有履約爭議申訴電話:05-2226711;書面申訴地址:嘉義市垂楊路22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四、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應依投標須知第十二項及第十四項辦理,包括: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含繳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服務建議書及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證明或文件,分別將資格封、規格封、價格封裝入綜合封。
六、廠商以銀行開發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至114年2月3日止。
七、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八、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本工程應增置至少 4名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詳特訂條款附冊一附件1配電工程承攬商應備施工能力配備表備註4。
十、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自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請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謹慎評估購料成本。
十一、「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十二、詳細價目表之「環保設施費」已由原內含於「稅雜費」之項目移出,獨立設項:(工料款(A+B)*X%)。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開工為原則。
十四、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十五、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六、依據本公司106年3月16日電建字第1060003625號函辦理,「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七、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八、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須依3-4配電工程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廠商評分須知(P.3-51~P.3-64)辦理評選機制。
十九、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圖說費】新臺幣8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專人領購者,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持繳(匯)款收據領取至嘉義垂楊路223號領取。
二、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三、廠商郵購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快遞回郵210元及大型信封(28×39公分)向嘉義區處事務課辦理,並請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廠商報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爭議之申訴地點及聯絡方式:台電廉政熱線:02-23666659,本公司嘉義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5)2256920。承攬商有履約爭議申訴電話:05-2226711;書面申訴地址:嘉義市垂楊路22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四、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應依投標須知第十二項及第十四項辦理,包括: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含繳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服務建議書及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證明或文件,分別將資格封、規格封、價格封裝入綜合封。
六、廠商以銀行開發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至114年2月3日止。
七、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八、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九、本工程應增置至少 4名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詳特訂條款附冊一附件1配電工程承攬商應備施工能力配備表備註4。
十、本工程已因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00102070號函,自110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公共工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請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謹慎評估購料成本。
十一、「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十二、詳細價目表之「環保設施費」已由原內含於「稅雜費」之項目移出,獨立設項:(工料款(A+B)*X%)。
十三、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內開工為原則。
十四、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十五、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六、依據本公司106年3月16日電建字第1060003625號函辦理,「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十七、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十八、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須依3-4配電工程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廠商評分須知(P.3-51~P.3-64)辦理評選機制。
十九、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