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2500
公佈日期 : 2024/09/27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機廠
採購案號 : 113CZW033
採購名稱 : 速度感測器(車軸用) 20ST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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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57293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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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37,96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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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CZW033
採購名稱:速度感測器(車軸用) 20ST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機廠
機關地址: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08)7894719#632
傳真號碼:(08)78987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11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0
開標日期:2024/0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92,500 元
Email:0790781@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招標公告有勾選到場減價時,請投標廠商出席減價,若無出席視同放棄減價。
2. 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親至本廠瞭解樣品。
3. 得標廠商若有需要,得向本廠借入樣品以參考承作,並請妥善保管樣品。若有損壞之情事,本廠得以要求額外賠償金額。
4. 得標廠商應於本廠發函決標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以決標結果通知函文為主。
5. 採購標的若為外洋料,交貨時須檢附進口報單和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之該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
6.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限屆滿,無故不履行合約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提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7.立約商交貨時,需自行負擔裝卸費用。(本廠不提供堆高機)
8.契約訂有交貨期限,遲延交貨者按該逾期部分契約價金千分之一逐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9.交貨地點: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潮州機廠)。
10.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的"投標標的規格"和"投標標的廠牌型號"請確實填寫,勿填入投標標的名稱或如樣品。
11.本案請以含稅總價報價,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2.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有公職身分關係之投標廠商應履行據實揭露義務,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進行裁罰。
13.本案標的原供應廠牌為「KNORR-BREMSE」。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招標公告有勾選到場減價時,請投標廠商出席減價,若無出席視同放棄減價。
2. 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親至本廠瞭解樣品。
3. 得標廠商若有需要,得向本廠借入樣品以參考承作,並請妥善保管樣品。若有損壞之情事,本廠得以要求額外賠償金額。
4. 得標廠商應於本廠發函決標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以決標結果通知函文為主。
5. 採購標的若為外洋料,交貨時須檢附進口報單和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證明,並具結保證之該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
6.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限屆滿,無故不履行合約者,本廠得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提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7.立約商交貨時,需自行負擔裝卸費用。(本廠不提供堆高機)
8.契約訂有交貨期限,遲延交貨者按該逾期部分契約價金千分之一逐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9.交貨地點: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461號(潮州機廠)。
10.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的"投標標的規格"和"投標標的廠牌型號"請確實填寫,勿填入投標標的名稱或如樣品。
11.本案請以含稅總價報價,標價逾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12.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 項,有公職身分關係之投標廠商應履行據實揭露義務,填寫「身分關係揭露表」,違反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進行裁罰。
13.本案標的原供應廠牌為「KNORR-BREM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