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882328
公佈日期 : 2024/09/26
採購單位 : 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30816
採購名稱 : 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113年度校園司令台及大樓龜裂復建工程」 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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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06469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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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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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9,84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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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0816
採購名稱: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113年度校園司令台及大樓龜裂復建工程」 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306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十六張4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瑞真
連絡人電話:(03)5872224#16
傳真號碼:(03)58772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09/20
截止收件日期:2024/09/26
開標日期:2024/09/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2,842 元
Email:hs1877@mail.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而無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設立證明文件(98.4.13起不再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
證明代之)。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切結書正本。
(7)廠商投標標單。
(8)標單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採購法第58條,廠商提出合理之說明或擔保之期限: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提出說明;其說明如不盡合理,俟機關通知日起24小時內提出差額保證金作為擔保,遇星期例假日順延。
(二)開標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託書,經機關通知60分鐘內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本校位於原住民地區,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ㄧ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優先決標給原住民廠商。(本採購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後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 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符合資格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四)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採購法第58條,廠商提出合理之說明或擔保之期限: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提出說明;其說明如不盡合理,俟機關通知日起24小時內提出差額保證金作為擔保,遇星期例假日順延。
(二)開標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託書,經機關通知60分鐘內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本校位於原住民地區,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ㄧ機關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優先決標給原住民廠商。(本採購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後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 作成紀錄後,第二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符合資格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四)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